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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廢除死刑之我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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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5:53:47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本帖最後由 yoyoben777 於 2014-5-25 16:04 編輯

剛剛在YAHOO新聞裡有一篇"新頭殼newtalk2014.05.25 林朝億"的報導,
標題是:父遭刺死 陳為廷感激母親沒把恨傳下來。
新聞原文是說:
北捷隨機殺人事件讓廢除死刑議題再度成為焦點。學運領袖陳為廷今(25)日則在臉書指出,他是母親過世後才知道年少時父親也是兇殺案的受害人;他不確定母親生前為何不告訴他此事的原因;但他還是感激母親並沒有因此教導他仇恨、報復的,迄今,他還是堅持廢死的立場不變。

以下是陳為廷臉書全文:

昨天讀到解青雲妻子的報導,心頭震顫:

「昨天陳女士依舊紅腫著雙眼,不斷拭淚,想必淚水從未間斷,但她展露出母親無比的勇氣說,未來她會堅強起來,以單親媽媽的角色撫養2個小孩,她並不會責怪鄭捷的父母,而是希望每個家庭都能多關心子女和周遭的人,將來,她會告訴小孩,爸爸的遭遇,是正面的影響了整個社會。

同時,陳女士也希望這次事件不要再引起更多負面的事情,畢竟這種事情,一次就已足夠,她丈夫的犧牲才值得。」

想起許多事情。

其實,關於殺人案,我有個故事是這樣的。

我的爸爸,在我出生前三個月過世。很小的時候,媽媽就告訴我,爸爸是車禍過世的。

我曾經幾度想追問細節,但媽總是不願多說。後來媽媽過世,我也就再也無從追問。

很長一段時間,媽媽的遺物都安放在苗栗的房間裡。直到九年後,大三那年,因為房間得要出租,才不得不回家整理。

然後,我才發現那個櫥櫃深處的紅色小鐵盒。裏頭,是一張「殺人罪」的法院判決書。原告,是我媽。被害人,是我的爸爸。

事情發生在一個夏日的午後。

因為一起停車糾紛,我叔叔和樓下檳榔攤的老闆起了爭執。我爸拿了桃木劍下樓助陣。爭執中,老闆拿起刀械朝叔叔揮砍,劃破叔叔的衣服。接著,刀械刺向我爸。我爸失血過多,當場死亡。

那個老闆,後來被判了十幾年的徒刑。民事上,雙方達成和解。被告必須每個月支付五千塊,給我媽、和我她肚子裡的我,直到我成人。

呆坐在床上看完那張判決書,除了苦笑說:「幹,桃木劍是三小?」,覺得就熱血笨蛋這點,我可能是遺傳到我爸以外,最大的困惑還是說:媽媽為什麼到最後,還是選擇不告訴我這個真相?

然後是一段長長的沉默。花了很長的一段時間問自己:現在的感覺,到底是什麼?

在那之前的幾年,透過課堂上、和朋友間的討論。我已經對死刑形成一套大致的看法:

我主張廢除死刑。

一些基本的理由,不出這陣子廢死聯盟所舉出的幾個論點:

一、廣泛的研究共識已經指出,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。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,還是有了鄭捷。像是蔡正元提的那種解決方式,顯然是一種輕率、而沒有根據的作法,是一場惡質的政治秀。

二、凡有死刑,必有誤判、必會枉殺無辜。這裡的「誤判」,最具指標性的像江國慶、盧正、和最近的杜氏兄弟的司法冤案;

另外,更應令人警惕的,還是在更廣泛的審訊過程中,出於媒體過度渲染、存在於警察、檢察官、法官心中不察的社會偏見,而導致的各種誤判。

這種誤判,事實上存在於整個法律體系中。因為法律體系不是一套精密的機器,而是由人來控制。人的審判是有極限的。而死刑,是其中最無可回復的一種。

引一句廢死聯盟新聞稿中的話:「我們必須正視:犧牲無辜者的生命,是死刑的必然代價。」

三、終生監禁是一個現在已經存在的替代方案。對於許多人提出「浪費公帑」的質疑,事實上並不存在。因為,首先受刑人在獄中會提供勞務,使監獄得以自給自足,甚至還有盈餘。

死刑所導致的冤案,甚至必須付出更多的國家賠償。相較而言,是更可能「浪費公帑」的作法。

四、最後,也是最根本的理由:設法共同承擔,而不是只想著將犯罪者排除,我們才可能有個更健康的社會。

雖然我認同終身監禁或可作為替代方案,但這種懲罰事實上應該被當作最後的選項。在那之前,我們應該花更多力氣,在檢討犯罪者身後的社會成因。並設法改善,共同承擔。

我們必須認知到,犯罪者往往並非媒體所渲染的那樣,是一個「不正常」的人,事實上,他們更常像是我們身邊的每一個人,活在同一個體制下,分擔或大或小的共同壓力。理解它、改善它,是我們共同的責任。

但死刑的存在、更多的社會控制,卻讓這個社會慣於以為「排除」才是解方,而忽視更廣泛的檢討。(想想在過去這些關於死刑犯的激情討論後,哪一次,我們曾經好好檢討過案件背後的成因?)

就好像這次,更高的刑罰、更嚴密的網路控制、更多的警力部署,或許可以暫時遏止「鄭捷粉絲團」的設置浪潮。但你無法遏止那些點讚的人心中的跟隨慾望。他們心中在想什麼?為什麼這樣想?需要我們更多的理解與討論。

我相信,真正的社會安全,需要的不是更多的控制與排除。而是仰賴我們的集體的社會檢討,所建立起來的社會信任。

--

拿著那張判決書、呆坐在床上。我想的就是那個經典的反問:「如果你是被害者家屬,你還會這樣想嗎?」。

過去,我一直認為這是個無解的問題,也無從回答。

但現在,我正式成為一個「被害者家屬」,心中真正的想法又是什麼?

這兩年來,每當死刑議題又成為焦點、或回家看到那張判決書時,我總是一再自問。兩年過去,我想愈來愈清楚的是:我心中並沒有恨、也不想要他死,對於過去這些年建立起來對廢死的立場,我並沒有太大的改變。

雖然,我的確並不認識我爸,也沒有經歷過那個案發的當下。這個案情本身,相較之下,也比不上許多案子來得嚴重複雜。

我並不知道我媽的想法又是什麼,也無意、也不可能為其他的受害者家屬代言,也仍舊無從回答「如果現在又遇到一次,你還會這樣想嗎?」這樣的問題。我只是想很誠實地交代,這就是我的經歷,和我的立場。

這兩年來,持續在想的是,我仍舊無從得知,為何媽媽選擇不告訴我這件事情?獨自扛著秘密的那十三年,她又是怎麼走過來?

直到看到這篇報導。

我想起那十三年,她沒有任何一次,教導我要去恨、去報復。讓我多了些時間,好好想想這些問題。

對於這點,我感到無限的感激。

最後,還是要向包括廢死聯盟、和眾多致力於廢死運動的朋友,致上最高的敬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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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隔線

以下是我的一些看法,提出來大家討論:

廢死聯盟似是而非的說法讓人無法認同:
第一點它說:
死刑並不能遏制犯罪。就好像明明上個月才執行完死刑,還是有了鄭捷。

死刑所要嚇阻的不是那些一心求死的人(如鄭捷),而是那些正要做壞事傷害人的人,讓那些壞人下手的時候,要想到如果他把人家殺死時,會被判死刑,而達到嚇阻的作用,當然這不是百分之一百,但只要能夠多救一些被害人被殺死的機率,不就已經達到嚇阻的目的?
第二點它說:
凡有死刑,必有誤判、必會枉殺無辜。這裡的「誤判」,最具指標性的像江國慶、盧正、和最近的杜氏兄弟的司法冤案

我所要說的是罪證確鑿而判處死刑的案例(就像鄭捷在大庭廣眾下冷血殘忍的殺害毫無反抗的人),當你把死刑廢除後,那就是無論如何都是無法執行死刑的,你可以設下許多門檻來限制死刑的執行,以避免誤判,但你不能完全的廢除它,一但廢除了死刑,就確定無法執行它,那就會讓那些壞蛋更肆無忌憚的做壞事,殺人。
第三點它說:
終生監禁是一個現在已經存在的替代方案。對於許多人提出「浪費公帑」的質疑,事實上並不存在。因為,首先受刑人在獄中會提供勞務,使監獄得以自給自足,甚至還有盈餘。

我認為那更是笑話,那個盈餘是扣掉進貨成本之後產生的盈餘,並非是將整個監獄的開銷(包括管理獄政人員薪資,飲食,水電,土地地上物價值,房租,社會成本)扣除後產生的盈餘。反之,受刑人犯的罪越重,他越想逃跑,獄方越要設法防止他逃跑,所花的成本軟硬體越高。
第四點它說:最根本的理由:設法共同承擔,而不是只想著將犯罪者排除,我們才可能有個更健康的社會。
這一點我倒是認同,無論廢不廢死刑,都是必須要朝此方向邁進的,誰想要動不就將人判死刑?

我有一個想法就是:將廢死聯盟改為"對抗死刑判決協會",這個協會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協會,一但在法院有要判處死刑的罪犯,一律讓這個協會參予調查,並且參予調查的委員不可低於某些人數,以避免作弊。這個協會必須提出為何不能判處罪犯死刑的證據來與法庭對立,一但所有提出的證據全部都被司法單位推翻後,才會讓死刑定讞。這樣將誤判的機率降至最低,甚至為零。
陳為廷先生父親是因為拿了桃木劍下樓幫兄弟助陣,與鄰居產生衝突,互相鬥毆,產生不幸的結果。這與捷運站那些正在睡覺,正在滑手機的朋友無辜被鄭捷冷血,殘忍刺死的狀況還是有很大不同的,我想這也是陳為廷媽媽考量能夠"放下"的原因之一吧! 更何況當時的兇手不是也已經受到懲罰了嗎?
文中陳為廷先生也說父親過世時他尚未出生所以他並不認識父親,也沒有經歷過那個案發的當下,而且陳為廷知道這件事時已經事發經過約20年了(陳為廷大三),我想陳為廷先生對於他的父親感情應該跟前幾天解青雲 范碧珠 張正翰 李翠雲 四位受害者跟他們家庭的感情應該不太一樣吧!當然陳為廷已經"放下"仇恨 很好,不過陳為廷倒是承襲了他父親衝動的個性,這或許是他轉向社會運動的另一個原因吧!



該新聞原文網址:
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%E7%88 ... E%86-040705762.html

發文給我,沙發跟地板留給你們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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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akira  我第一個感想是, 陳為停有多討厭他老爸  發表於 2014-5-25 17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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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6:01:01 |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熊點 於 2014-5-25 16:12 編輯

哇,這文章有夠長。

我的心聲是,媒體真讓人又愛又恨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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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yoben777  我本想用顏色來區分原文跟我的發言,但是不知為何裡面沒有這個選項  發表於 2014-5-25 16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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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6:09:10 |只看該作者
直接拉下回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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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oyoben777  地板還是被你搶了!  發表於 2014-5-25 2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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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6:16:49 |只看該作者
死刑絕不能廢   有死刑一方面就是為了逞罰壞人    一方面是要警惕大眾     如果廢除了死刑   會有很多的模仿犯出來  大家的心態都是"我又不會死"會讓社會大亂    因為他們覺得罰的不重    再說那些被殺害親友的民眾會怎麼想   殺人償命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  何況有些人還是被凌虐致死的     人權團體不要來跟我講人權這套狗屁  他們那些王8在殺人的時候難道有想到被殺的人會有多少親友為她傷心?  他們這些人不配有"人權"      有的槍斃100次都難以平復大家心中的傷口及憤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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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6:20:54 |只看該作者
死刑要廢啦!
這樣我才能殺人放火啦
快廢快廢,那我才能處理那些把死刑廢掉的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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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cguo  貂貂要開口咬人啦!!  發表於 2014-5-25 16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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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業潛水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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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實姓名
路天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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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6:54:41 |只看該作者
世上有許多事情是無法單純二擇一的,不癈除死刑.是否要一套更嚴謹的評判制度;反對死刑者,對於重刑犯要如何處置,這些是我們要多加考量的

反癈死的人常用這一句話"如果你是被害者家屬,你還會這樣想嗎",但當你的親人明明無辜而被判死時,你是否還會讚成死刑??
紅紅的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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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7:30:45 |只看該作者
要不要廢除死刑,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.
我想不要廢除死刑的最大意義是不要讓悲劇重演,能夠喝止以及減少殺人者的增加
而廢除死刑的最大意義都是希望殺人者能夠改邪歸正,重新對社會以及國家做出貢獻.
因為殺人者的死刑與否,對被害者的家屬至多也只能起到精神的慰藉,跟正義的伸張.
其實正所謂一人做事一人當.
恩 我的想法很簡單,讓被害者家屬決定殺人者的下場.....這應該很公平
但我想說的是,在伊拉克那些被美國人誤殺的眾多人民及小孩(歐巴馬後來也說伊拉克有核武是訊息是錯誤的)
有誰能夠給它們一個真正的公平正義
美帝,就是掛牌的流氓.....只幾百年的歷史就好像全世界都要向他低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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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7:36:43 |只看該作者
人格養成絕非一朝一夕,
我個人不覺得念經一天就可以得道升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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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artyi + 3 家人多一分關懷,社會少一分傷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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哈拉歪樓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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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19:14:44 |只看該作者
smartyi 發表於 2014-5-25 17:30 static/image/common/back.gif
要不要廢除死刑,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很久了.
我想不要廢除死刑的最大意義是不要讓悲劇重演,能夠喝止以及減少殺 ...

美國的世界警察角色,說真的他也不願意做阿
畢竟每年要消耗很多資源再這上面
尤其情報戰方面,且養兵千日,用在一時
美國的軍方訓練,也是很花金錢的

那為什麽,每次有一紛爭,美國也不一定會踏進去
一定是政治干涉優先,最後手段,才會是武力干預
那武器廠商也會有所謂的內部消息,甚至地區性的危機訊息
讓美國情報單位知道,造就武器的消耗
且美國的政治獻金,那些武器相關製造商,給予的金額可不是少數

而廢除死刑,有利有弊
不過就像你說的,由家屬決定是最好
畢竟民主社會,多數決定才是重點
就怕遇到那種想要快速交差的案子,就會出現誤判問題了
且誤判所造成的國賠問題,也讓人覺得很無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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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martyi + 3 泰國政府從已到現在都十幾次政變,也沒看到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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龍柱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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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5-25 20:06:02 |只看該作者
我個人主張保留
但是需要更厲害的法官...
很多事情到一個段落就該結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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