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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才有這個想法就是:將廢死聯盟改為"對抗死刑判決協會",這個協會是具有司法效力的協會,一但在法院有要判處死刑的罪犯,一律讓這個協會參予調查,並且參予調查的委員不可低於某些人數,以避免作弊。這個協會必須提出為何不能判處罪犯死刑的證據來與法庭對立,一但所有提出的證據全部都被司法單位推翻後,才會讓死刑定讞。這樣將誤判的機率降至最低,甚至為零。
因為"對抗死刑判決協會"一定會因為要避免罪犯判決死刑而在其所犯罪行上不斷的找出問題,如果該協會連這一點都不願調查的話,那他們就沒資格要求別人去廢除死刑。
另外您說"當你的親人明明無辜而被判死時,你是否還會讚成死刑??"這個論調很好!
我想如果這個事情如果真的發生在我兒子身上的話,我勢必傾家蕩產去查反向的證據去證明兒子的清白,甚至藉助媒體與網路的力量去阻止對我的兒子的誤判,甚至用我的生命去捍衛兒子的清白!
您看看鄭捷的父母有這麼做嗎?他們沒有,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的兒子錯了,而且錯得很離譜,就算他們身上長滿一千張嘴也無法幫他們的兒子辯護,鄭捷必須血債血還,才能還給解青雲 范碧珠 張正翰 李翠雲 四位受害者一點公道,才能讓這個社會知道,其實社會還是有正義的!
當然,將鄭捷槍斃對我並沒什麼好處,我跟他也素不相識,但最少這可以告訴其他要做壞事的人,小心報應!
但是廢死聯盟僅僅只是要求廢除死刑,捍衛加害者的人權,那被害者的人權他們為何不去捍衛,讓被害者只剩"鬼權"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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